- 索 引 號:QZ02130-0100-2024-00013
- 備注/文號:泉豐資〔2024〕121號
- 發(fā)布機構:泉州市豐澤區(qū)自然資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1-27
根據《福建省林業(yè)局關于印發(fā)〈全省“十四五”期間年森林采伐限額實施方案〉的通知》(閩林綜〔2021〕2號)、《福建省林業(yè)局轉發(fā)國家林業(yè)和草原局關于加強“十四五”期間林木采伐管理的通知》(閩林文〔2022〕3號)等文件精神,為做好豐澤區(qū)2025年度人工商品林主伐指標分配和使用,增強指標分配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加強我區(qū)“十四五”期間年森林采伐限額管理,現將《豐澤區(qū)2024年度人工商品林主伐指標分配方案》印發(fā)給你們,請及時轉發(fā)給相關社區(qū)。
泉州市豐澤區(qū)自然資源局
2024年11月27日
(此件主動公開)
豐澤區(qū)2025年度人工商品林主伐指標分配方案
一、適用范圍
本方案適用于人工商品林主伐指標。
二、豐澤區(qū)“十四五”期間年森林采伐指標限額
我區(qū)“十四五”期間年森林采伐限額1758立方米,其中:生態(tài)公益林采伐指標1086立方米,人工商品林主伐指標650立方米,人工商品林其他采伐指標16立方米,天然商品林其他采伐指標5立方米,人工商品林撫育采伐1立方米,詳情見附件。各分項限額不能串換使用,發(fā)生森林火災、林業(yè)有害生物等自然災害確需對受害林木進行采伐清理時,可統(tǒng)籌使用其采伐限額,不受分項限額的限制,按規(guī)定開展松林改造提升需要采伐的可統(tǒng)籌使用區(qū)域內采伐限額。
三、豐澤區(qū)2025年度人工商品林主伐指標分配方案
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為平等落實林木處置權,豐澤區(qū)轄區(qū)范圍內符合人工商品林采伐條件的林權所有者應及時向我局提出參加采伐限額分配的書面申請,根據豐澤區(qū)的實際情況,以2025年3月31日為人工商品林采伐限額分配書面申請截止日,并按照申請起數,將豐澤區(qū)2025年度650立方米人工商品林主伐限額指標進行平均分配。申請采伐的林木必需達到《福建省森林采伐管理辦法》規(guī)定的主伐年齡,對在商品林林地上合法營造的桉樹林,主伐年齡可按短周期工業(yè)原料林確定。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林木采伐
(一)林木權屬不清或存有爭議的。
(二)申請單位或個人上年度采伐后未完成更新造林任務的。
(三)林木所有權證書或使用權證書上已載明抵押登記內容,林權抵押期間,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的。
附件:豐澤區(qū)“十四五”期間年森林采伐限額匯總表
豐澤區(qū)“十四五”期間年森林采伐限額匯總表
單位:立方米
單位 |
合計 |
商品林 |
公益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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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計 |
撫育采伐 |
主伐 |
低產林改造 |
其他采伐 |
小計 |
撫育采伐 |
更新采伐 |
低效林改造 |
其他采伐 |
|||||||||||||
計 |
其中 |
計 |
其中 |
計 |
其中 |
計 |
其中天然 |
計 |
其中 |
計 |
其中 |
計 |
其中 |
計 |
其中 |
計 |
其中天然 |
計 |
其中 |
計 |
其中 |
|
豐澤區(qū)合計 |
1758 |
5 |
672 |
5 |
1 |
|
650 |
|
|
|
21 |
5 |
1086 |
|
35 |
|
280 |
|
135 |
|
6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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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澤區(qū) 集體林 |
1758 |
5 |
672 |
5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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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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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5 |
10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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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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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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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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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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